一、我校深圳南特商学院简介
我校深圳南特商学院前身深圳国际商学院,于2014年9月开始筹建,2015年正式运营,是在我校李清泉校长和诸多深圳企业家、我校校友的倡议下创办的一所以深圳为标识、按照国际精英商学院模式办学的研究型商学院。
2016年6月引入法国南特高等商学院,希望通过法国南特高等商学院的全球影响力和成功办学经验将国际一流商学院的管理模式、优秀师资引入深圳,合作建成一所国际知名的高水平研究型商学院,同时积极争取深圳市政府特色学院的相关政策支持,特更名为深圳南特商学院。学院现有专职教师11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3人,助理教授6人,学术梯队完善,科研实力雄厚。
二、我校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介绍
我校理论经济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于2012年10月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设立,是目前我校和深圳市唯一的人文社科类博士后流动站。建站5年来已有98名博士后进站工作,在站期间共获各类纵向课题39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5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26项,广东省哲学社科科学规划课题2项和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2项,在《经济研究》等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近200篇,出版专著4部。
我校理论经济学学科是广东省"攀峰重点学科",设有理论经济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一级学科硕士点。本学科在我校具有"四个唯一":1996年首批唯一文科硕士点;2006年首批唯一文科博士点;2011年首批唯一文科一级学科博士点;2012年首批唯一文科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
三、研究方向及合作导师
为不断推动深圳南特商学院学科发展,吸收高层次优秀人才充实到科研队伍之中,本博士点在以下所列研究方向长期招聘国内外优秀人才,择优录取,人数不限。其中2019年博士后招聘的具体方向及合作导师名单如下:
四、应聘条件(要求)
(一)根据深圳市政府博士后引进相关规定,报名者年龄必须在35周岁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的人员,具有较强的英语阅读和写作能力。
(二)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科学态度、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的工作要求。
(四)目前已取得显著科研成果的申请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五)申请人不能申请其博士毕业单位同一个一级学科的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六)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在职人员不得申请,包括在职脱产)。
五、聘期待遇
(一)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深圳市待遇
1、市政府对在站期间完成开题考核和中期考核合格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发放每人每年18万元的生活补助,一般每季度发放一次,总额不超过36万元。
2、市政府对博士后出站选择留(来)深圳从事科研工作,且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出站博士后人员,给予30万元资助,用于出站博士后科研投入或创新创业前期费用。
3、符合深圳市后备级人才条件可以获得160万元的住房补贴。
(二)我校待遇
1、我校提供约15万的综合年薪(理工科)或约14万的综合年薪(文科),同时给予优秀的博士后额外的奖励。
2、科研奖励:在权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或者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博士后,我校按规定给予科研奖励或配套资助。
3、符合学校政策要求的优秀博士后可申请转为教师。
(三)博士后在站期间可以负责人身份申请各级科研课题资助。
(四)博士后人员进站,可自愿选择落户深圳市。选择落户深圳市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办理随迁入户。博士后子女入托、入学等按深圳市相关条例执行。
六、岗位职责
(一)完成合作导师布置的科研任务;
(二)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限一般为两年,期满后按时出站。
(三)博士后在站期间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SSCI期刊发表论文4篇,或2篇权威期刊论文,或1篇顶级期刊论文(权威和顶级期刊的确认标准参照我校相关规定)。
七、应聘方式
(1)应聘者将个人简历及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近5年代表性成果电子文档发给联系人。
(2)初审合格者将被通知面试,面试请准备如下材料给专家组审核:
个人简历;
学位证明复印件;
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近5年代表性成果复印件;
博士导师推荐信;
博士论文摘要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我校科技楼深圳南特商学院580
联系人:曹老师
联系电话:0755-26531301
Email:fiona.cao@szu.edu.cn
九、申请截止时间
只要符合申请条件,可随时受理申请。